2026-10-22 15:26:00 来源: 国际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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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9日,商务部官网连续发布4条公告,分别就两用物项、无人机、盾构机、挖泥船等出口管制措施的优化调整作出安排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,公布了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决定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0号,公布了对盾构机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1号,公布了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决定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,公布了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。
其中,49号、50号、51号公告的相关事项均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,而52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《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)同时废止。
相关公告详情链接如下:
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wgk/zcfb/art/2026/art_f71c27f81b8f4097b876818abbd19851.html
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wgk/zcfb/art/2026/art_9ce34ccfa6c040d7a4f7622f89133be5.html
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wgk/zcfb/art/2026/art_24e42675dd30435a944eee87427a94d2.html
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wgk/zcfb/art/2026/art_bd9c3f79b64e4700bede88d06edac2d4.html